“五院四系”,是新中国建立的五所政法院校以及四所大学的法律系的简称,“五院四系”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中国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的最高水平。中国高等法学教育界曾有这一说法:只有从“五院四系”走出来的人,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科班生。当今中国司法机关80%的骨干人员均有五院四系的培养背景。“五院四系”成员均已经成为中央政法委、教育部联合启动的培养工程“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”。1979 年第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之后,国家的立法工作也取得了 大的进展,先后通过了宪法修正案、刑法、刑事诉讼法等一大批法律。法制建设的快速推进也带动了法学教育的发展,培养优秀的法律人才,推动法制建设进程,成为法学院校的紧迫任务。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新局面的需要,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,加速发展法学专业的教育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。在这一特定的历史条件下,中国政法大学应运而生。
偏居西南一隅的西南政法大学,曾被称作中国法学的“黄埔军校”,也有人评价它是中国法学教育最成功的典范。西南政法大学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以元帅为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。1953年,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为基础,合并重庆大学、四川大学、贵州大学、云南大学、重庆财经学院的法律院(系)、正阳学院、相辉学院、重华学院和求精商学院合并成立西南政法学院,原东北抗日联军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将军出任首任院长。华东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主体,兼有哲学、经济学、管理学、文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,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。曾用名有三:第一个是圣约翰书院,第二个是圣约翰大学,第三个是华东政法学院。1937年前的11月1日,红色圣地延安的延河之滨,飞机场旁半岛棋牌官网,北倚清凉山,南向宝塔山,一批新窑洞建成——为培养抗日干部,中国创办了党的第一所高级干部学校:陕北公学。此后的几年,陕北公学培养了1.3万名抗日干部。在此留下豪言壮语:“因为有‘陕公’,中国不会亡!”西北政法大学前身正是1939年11月复办的陕北公学,又称后期陕公(1937年成立的陕北公学,后历经华北联合大学、华北大学,成为今天的中国人民大学)。1941年陕北公学(后期)与中国女子大学、青年干部学校合并,成立了延安大学,吴玉章任校长,校址在陕北公学原址。1949年延安大学迁至西安,更名为西北人民革命大学,陕西省政府主席马明方兼任校长。1953年西北局决定将西北人民革命大学改组为西北政法干部学校,次年底改组为中央政法干部学校西北分校。1958年9月,西北大学法律系调入中央政法干校西北分校,成立西北政法学院。2006年11月,经教育部批准,学校更名为西北政法大学。
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起源于1953年9月成立的中原大学政法学院,至今已有近60年的办学历史。1953年4月,以中原大学政法学院为基础,合并中山大学、广西大学、湖南大学的政法系科,成立中南政法学院。1958年10月,中南政法学院与中南财经学院、中南政法干校、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成立湖北大学,上述政法类院、校、系组成湖北大学的法律系;至1977年演变为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,并于当年招收恢复高考制度后的首批法律专业本科生。1984年12月,以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为基础,中南政法学院正式恢复。2000年5月,中南财经大学、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,并以原中南政法学院的主体和原中南财律系组成法学院。
中国人民大学(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)简称人大,1937年诞生于抗日战争烽火中,前身是陕北公学以及后来的华北联合大学和华北大学。1950年10月3日,以华北大学为基础合并组建的中国人民大学隆重举行开学典礼,遂成为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。1954年10月5日,经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批准,高等教育部发布了《关于重点高等学校和专家工作范围的决议》,中国人民大学被确定为全国首批6所重点大学之一 。
武汉大学(Wuhan University),简称“武大”,位于湖北武汉,是直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副部级全国重点大学,国家首批“985工程”、“211工程”、“2011计划”重点建设高校,同时是“111计划”、“珠峰计划”、“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”、“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”、“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”和“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”等重点建设的综合研究型大学,是与法国高校联系最紧密、合作最广泛的中国高校之一,是世界权威期刊《Science》列出的“中国最杰出的大学”之一。
吉林大学(Jilin University),简称吉大,坐落在吉林省省会长春市,始建于1946年。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。系国家“211工程”、“985工程”、“2011计划”重点建设的著名学府,入选“珠峰计划”、“111计划”、“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”、“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”、“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”“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”,前身是始建于1946年的东北行政学院,1950年更名为东北人民大学,1952年经院系调整成为中国亲手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,1958年更名为吉林大学。1960年,吉林大学被国务院列为国家重点大学。2000年6月12日,合并吉林工业大学、白求恩医科大学、长春科技大学等6所院校组建新的吉林大学。北京大学(Peking University),简称北大,诞生于1898年,初名京师大学堂,是中国近代第一所国立大学,也是最早以“大学”身份及名称而建立的学校,其成立标志着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开端。北大是中国近代以来唯一以国家最高学府身份创立的学校,最初也是国家最高教育行政机关,行使教育部职能,统管全国教育。北大催生了中国最早的现代学制,理科、社科、农科、医科等大学学科,是近代以来中国高等教育的奠基者。▲1968年国庆前夕,北京大学和革命学生敲锣打鼓,换上新校匾。这幅字是1950年题写的。如今北大用的还是这几个字。无独有偶,清华大学西门上的“清华大学”四个字也是1950年题写的。随着中国法学教育的发展,近年也出现了像清华大学、复旦大学、浙江大学、山东大学、厦门大学等这样的“法学新贵”,以及依靠自身专业优势而发展起来的特色法学专业,比如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国际经济法、财经类大学的经济法专业、大连海事大学的海商法、西安政治学院的军事法学及中央民族大学的民族法学。